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个不能少! 司法局解读《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青岛晚报 2020-01-01 07:14 大字

本报2019年12月31日讯2019年11月15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简称《规定》)。《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件政府规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19年12月31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司法局副局长李文渊介绍了相关情况。

“《规定》分7章、共53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也着力凸显‘青岛特色’。”

李文渊在发布会上介绍称,《规定》还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规定了履行各项程序的具体要求。“《规定》的出台能够切实有效地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作用,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保证集体决策水平。”李文渊称。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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