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面对面,普法“零距离” 云南路街道创新宣传形式传递宪法精神,营造法治社区氛围

半岛都市报 2019-12-12 00:56 大字

[普法进行时]

□文/图半岛记者王一婷通讯员兰岚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争做时代新人,在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云南路司法所与云南路派出所、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青岛第二实验小学联合开展宪法宣讲活动。这次活动相较传统意义的普法宣传,无论是宣传形式,还是宣传内容都充满新意,让小学生走出校园,在社区环境中学习到宪法和法律知识,理解和感受宪法精神。

“法学道”上感受法治文化

作为云南路街道普法宣传的重要“硬件”设施,濮县路“法学道”从建设之初就注重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的双重培养,不仅普及法律常识,还重视培育法治文化,使法律知识学习与弘扬法治精神相结合。

活动中,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吉磊律师带领同学们参观了这条濮县路“法学道”。吉磊以法学道一侧的百米法治文化宣传栏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宪法》的渊源,随即又结合法学道另一侧的法律文化背景墙依次讲述了《法经》《秦律》《晋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代表性法律著作,让学生们在参观过程中汲取到尊法守法用法的力量。

律师在法学道为学生讲解法律常识。

■相关新闻律师进社区,开讲继承法

法律宣传册成“随堂作业”

上完了律师的宪法课,云南路派出所民警、盈科所普法宣讲团律师们还给学生们布置了“随堂作业”,为学生分发了法律宣传册,让学生们加深法律知识的了解。针对一些学生现有的法律困惑,民警和律师从各自专长方面为大家逐一解答。参加活动的同学说:“我们小学生要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从点滴做起,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从小争当尊法好学生,长大后争做守法好公民。”

通过本次“零距离”的社区普法活动,学生们清楚地认识到,高高在上的宪法其实就在身边,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增强了学生利用宪法和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半岛记者王一婷通讯员兰岚报道

本报讯为了减少家庭纠纷,建设和谐法治社区环境,12月4日在云南路社区普法教育室,云南路司法所联合云南路社区,邀请云南路社区法律顾问郭玉祥现身说法,开展了一场继承法知识讲座。

讲座中,郭玉祥就生活中常见的继承误区以及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遗嘱的设立、分类、生效及撤销,遗产的认定、分配原则及例外规定等多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案例,耐心细致地为大家作了充分的讲述。期间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活学活用。同时呼吁居民转变过去对于遗嘱、继承等问题避讳不谈的传统观念,并告知大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既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有利于家庭的和谐。

讲座结束后,有居民表示对此次活动非常满意,感觉深受裨益。今后,云南路街道“法律进社区”活动将继续走进社区,走进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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