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次办好”事项再扩容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推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改革,扩大“零跑腿”事项办理范围,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自2019年12月1日起,租赁本市住房提取(定额8400元/年)、非本市户籍离职且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网上办理渠道正式上线运行。
据悉,在山东省内登记结婚的职工和单身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或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自助办理租赁提取手续,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年。
(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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