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山东法制报 2019-12-27 14: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德民段格林)12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全省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有关情况。

据介绍,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查破产案件1828件,受理1510件,审结 737件,依法妥善化解大量企业不良资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妥善安置职工10万余人。从近三年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来看,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势明显、案件地区分布不均、申请主体以债务人为主、破产企业体量较大、破产企业产业集中度高、破产救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等特点。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破产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力度,在促进大型民营企业重整成功、破产案件规范审理、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以专业化为引领,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及破产业务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审判能力。通过制定出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依法审理涉“僵尸企业”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统一规范全省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动态管理人调整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指定办法,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机制建设。坚持党委领导,积极构建破产案件处理综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化解风险的铁拳头。加强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会签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设立破产案件援助资金,努力形成处置“僵尸企业”合力。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处置的原则,依法保护各方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涉案地区和谐稳定。

据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加大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执转破”案件移送和审理力度,加强审限管理,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通过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或破产审判团队,加强业务培训、专题调研、专项通报等,持续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破产管理人指定办法,制定出台管理人工作评价与监督办法,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以及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税务调整、股权变更等配套机制建设,建立宣传引导和工作建议机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审判信息等方式,为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指引,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济南群康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和解案等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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