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申请人权益 城阳法院在上马街道实施强制腾地行动

半岛都市报 2019-12-18 01:09 大字

法院执行现场。

半岛记者黄冬梅通讯员王路超

11月13日,为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城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熙亮带领执行干警在上马街道某社区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进行腾迁执行行动。

据悉,申请执行人城阳区上马街道上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孙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8)鲁0214民初76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判令:被告孙某某立即停止侵权,并于2019年2月27日前腾空种植在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上马村社区的土地1.76亩(四至:东至孙维竹、西至孙甲伟、南至路、北至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孙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5月24日申请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上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孙某某于2019年6月3日前腾空占有的土地,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由于双方存在争议较大,和解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城阳法院最终决定对涉诉土地进行强制执行。城阳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区公安分局30名公安民警、上马街道办事处部分工作人员到场参与执行行动,为确保执行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城阳法院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并通知被执行人孙某某到场。

执行当日上午,孙某某一家十几口人在执行现场滞留,城阳法院执行法官胡绪庆对在现场的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其配合执行,被执行人见已无反转余地,让家人离开了执行现场。经过一天的努力,城阳法院成功将土地上的苗木装车、搬运及转移,将土地交接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腾迁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强制腾地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依法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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