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厂私接暗管偷盗天然气
早报12月16日讯 近日,青岛市某洗衣厂法人代表赵某因偷盗天然气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是青岛能源集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的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的偷盗天然气案件。
2017年9月,赵某在燃气设施尚未完全建成且不具备通气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刨地挖沟,私接暗管并绕过计量设备,连接至两台燃气锅炉。一年时间,两台锅炉轮流为厂区内的18台洗衣设备每天提供10至18小时的蒸汽供应,给国家和能源集团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8年9月27日,发现赵某的洗衣厂存在偷盗气行为,能源集团立即对洗衣厂内的燃气流量计、调压箱后阀门等进行了封存,关闭了燃气调压器,取得了第一手偷盗气证据资料。
2018年11月2日,赵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批捕。 2019年8月,经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赵某上诉后,2019年10月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赵某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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