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子公司因擅自出口危险化学品未报检遭处罚
记者 | 任悠悠
编辑 | 许悦
11月18日,青岛海关官网公示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政处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受到处罚的原因是其擅自出口危险化学品未报检。
而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即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2019年9月21日,当事人辽宁医药贸易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申报品名为亚硫酸氢钠,申报数量为27500千克,申报价值为6930美元。
经青岛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辽宁医药贸易未报检。
对此,辽宁医药贸易表示,是由于供货工厂操作人员业务知识缺乏,对货物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对报检程序认识不足,认为商品编码不带监管条件即可不用报检。
《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辽宁医药贸易上述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海关决定对辽宁医药贸易罚款计人民币395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
据界面新闻查询公开报道了解,这是本月上海医药旗下第二家子公司遭受处罚,此前一起是上药控股因进出口申报不实遭浦东海关处罚。
辽宁医药贸易官网显示,公司是以新特药分销为主的国有控股药品流通企业,成立于1994年6月。
2018年4月30日,上海医药集团收购了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其2019年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显示,上海医药直接对其持股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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