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吃两顿“霸王餐”寻衅滋事被拘留
本报11月19日讯近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务工的李某三天内连吃两顿“霸王餐”,李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11月10日上午8时许,黄岛公安分局王台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家快餐店老板报警,有人吃饭不给钱。民警到场后发现,涉事男子李某(38岁,黑龙江人)吃早餐消费了16元,还喝了一瓶啤酒。由于涉及金额不多,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快餐店老板表示谅解。
11月12日下午2时许,王台派出所又接到一家羊肉汤馆老板报警称,有人吃“霸王餐”。民警赶到现场,吃“霸王餐”的还是李某。李某消费了25元,还喝了两瓶啤酒。最终,李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刘卓毅通讯员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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