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告知书

山东法制报 2019-11-11 17:03 大字

毕慧昌:

你与本单位于2016年 6 月 30 日签订《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019 年6月 13日你向本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书,但未完成辞职手续。因你2019年5月 9 日至今仍未到岗工作,已经连续旷工超过 15个工作日,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从 2019年 10 月 28 日起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你个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债务服务中心

2019年 10月 28 日

新闻推荐

守护青岛港 消防办法多

本报11月10日讯为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连日来,青岛市港航公安局积极行动,广泛发动辖区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应急消防演...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