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落地
早报10月24日讯 早在6月17日,《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19号已经发布实施,文件规定 “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为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黄岛区税务局积极做好数据分析,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切实打通减税降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黄岛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做好数据分析,针对辖区内文化事业建设费15295条征管信息数据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分析,针对申报数据不准确、费种认定不准确等问题,逐户逐项进行核实、更正。通过征管数据分析,进一步掌握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数、工作有方向。
该局对辖区内属于广告业、娱乐业的企业开展全面的辅导培训,做到“点对点精准辅导”和“百分百覆盖”,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外部网站和微信工作群等,面向缴费人广泛宣传减征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另一方面精心筛选企业名单,针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大户,组织开展上门宣传辅导活动,将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纳税人手中,帮助缴费人明确政策执行口径和适用标准,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黄岛区广播电视台作为我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大户,自2019年7月1日起享受文化事业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征金额8万多元,预计2019年全年减征金额将达到20余万元,这样的政策红利降低了运营成本,让我们更有余力在业务方面进行拓展,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近日,黄岛区广播电视台财务负责人程军接受采访时说。
黄岛区税务局社保非税科科长徐昺介绍,该项优惠政策共惠及辖区内2425户企业,截止到10月20日共减免费额29万余元。 (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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