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半岛都市报 2019-09-30 02:06 大字

半岛记者陈绪卫整理

申请条件:凡持有本区城乡居民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本区户籍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有合法住所且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崂山区现行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4月1日起,崂山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崂山区现行低保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青岛市低保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基础值调整为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现行每人每月660元)的48倍。低保家庭成员金融资产一年内(或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支出有单笔超过低保标准24个月数额的,或者累计支出人均超过低保标准36个月数额的,申请人应当书面说明其主要用途,并提供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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