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资产转让可用人民币结算

青岛早报 2019-09-25 05:42 大字

早报9月24日讯 24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中国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获批以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积极行动,根据国务院批复方案,围绕创新驱动和贸易便利,聚焦青岛“15个攻势”,从6个方面助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推动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首先,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在实现审批事项标准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容缺受理机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办,降低银企成本;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建立青岛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高贷款效率和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

其次,推动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允许区内金融机构按规定开展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并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入境外低成本人民币融资支持企业,拓展银行信贷资源,优化银行监管指标,提高银行的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流程和手续,企业可以按自身意愿和实际需要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降低企业业务办理“脚底”成本,营造更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青岛市“双招双引”攻势取得更大进展。

第三是积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便利区内主体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财务成本。推进以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跨境资产转让、对外投资等方式为主的资本项下输出;扩大出口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比例,促进人民币贸易项下回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允许区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按规定开展跨国公司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目集中收付业务。推动区内银行按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第四是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在真实、合法交易前提下,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企业的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便利数字贸易外汇收支,扩大数字贸易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工作,研究简化名录管理、便利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账户收支举措,为跨境电商进出口提供收支便利,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

第五项举措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支持 “一带一路”举措,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走出去”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综合经营试点,鼓励本地法人银行推出股债联动融资产品,开展股债联动业务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涉海金融服务,加大对海洋经济的资金支持,加快涉海金融创新,大力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第六项举措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逐步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上述大多数举措已经在自贸区推广实施。(记者 锡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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