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生活困难人口房屋重建补助4万元

半岛都市报 2019-09-16 02:42 大字

半岛记者张彤报道

本报9月15日讯日前,城阳区发布《城阳区脱贫攻坚生活困难人口住房安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加大对生活困难人口危房精准认定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及时排查整治,保证生活困难人口住房基本使用功能和正常使用安全,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生活困难人口危房改造工作。

《方案》显示,同时满足两个标准的可确定为补助对象,即人员标准,生活困难人口是指4类重点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标准,补助对象现有唯一合法住宅房屋,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房屋鉴定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房屋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无法修缮加固的予以拆除重建。

生活困难人口危房改造包括房屋修缮加固和房屋重建两种方式,其中房屋修缮加固补助2万元,由区级财政补助;房屋重建补助4万元,由区、街道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街道完成施工招标后,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相关街道,超出补助标准的支出,由街道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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