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居民家门口可以办低保

青岛早报 2019-09-04 06:15 大字

早报9月3日讯 记者从城阳区获悉,为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城阳区将原来由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街道,由街道代行审批权,今后居民办理更方便。

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以家庭(申请特困以本人)为单位提出,受申请人委托,社区居委会代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由社区代办员实行代办、帮办。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办人。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向区核对中心提交核对委托。

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确定保障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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