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旅游大项目最高奖500万

青岛早报 2019-08-24 04:14 大字

早报8月23日讯 为推进国际时尚城建设,促进旅游业高质高效发展,8月23日,青岛市《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实施14项奖补政策措施

据悉,2018年8月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30号)正式印发,提出了“加大旅游招商力度,推动高端发展;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增强产业动能;推动旅游多业发展,打造全域旅游;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扩大城市影响;加强旅游公共保障,提升服务质量等5个部分发力”的发展措施。

围绕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结合本市国际时尚城建设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细则》逐项分解细化《实施意见》中涉及文化旅游类奖补的各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旅游重大项目设计费补贴、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景区度假区奖励、酒店住宿业奖励、旅行社奖励、精品滨海度假项目奖励、海洋科普教育旅游奖励、乡村旅游奖励、旅游新业态精品项目奖励、旅游集散中心奖励、旅游咨询中心奖励、旅游厕所建设奖励、智慧旅游奖励、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扶持等14项奖补措施。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标准等内容,并对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审核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精品滨海旅游度假项目奖百万

海洋是青岛旅游业最鲜明的特色,更是发展优势。近年来,本市特别重视海洋旅游项目的引进和培育。

这次《实施细则》中,很多奖补的项目都与海洋旅游相关,例如,对包括海洋旅游在内的符合条件的旅游大项目可以申请设计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海岛度假、环岛观光等精品滨海旅游度假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为发挥海洋科普特色,创新地提出了对开放实验室、设备接待游客的海洋科研机构给予奖励等,这些都是对海洋旅游的激励措施。此外,之前单独发布的《青岛市扶持邮轮旅游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中有关邮轮旅游的奖补措施,也属于海洋特色旅游项目的具体政策措施。

获评5A旅行社给予50万奖励

在《实施细则》中记者看到,对旅游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费给予补贴,投资10亿元以上的,设计费补贴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评定的5A级和4A级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市与区、市各负担50%)。

对年度内新评定的国家级5A和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新评定的省级5A和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首次参与星级评定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五星级、四星级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创建的青岛市全域旅游示范镇(街道),乡村旅游特色村(社区)、乡村旅游特色点,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乡村旅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奖励。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于近期印发申报指南或通知,进一步明确申请表格、各项政策的咨询电话等内容,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可以随时关注青岛政务网或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按照申报指南或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记者 李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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