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进课堂
早报8月13日讯 记者13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青岛市正式印发《青岛市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其中提到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30%,良好人数比例不超过40%。
责任区学校要每月到校
记者留意到,考核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要求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到校不少于1次,入校均佩戴责任督学证,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时均按规定使用青岛督学App。责任督学还需要走进课堂,每次督导听课不少于1节并及时反馈听课结果,以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与师生、家长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责任督学同时需要加强自身学习,参加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察和交流活动,主动学习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明确督学基本职责。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根据要求,考核将按照学年进行,每年8月对责任督学上一学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自查自评、学校评价、综合考核等程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30%,良好人数比例不超过4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结果公平公正的;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督学续聘、发放工作补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级为良好等级以上的责任督学,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责任督学,取消其督学资格并予以解聘。
今年6月份市教育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市专兼职督学总人数为1422人,承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任务的督学有1000余人。 8月13日,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了40名青岛市第二届特约督学名单。
(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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