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催告书送达公告

齐鲁晚报 2019-08-08 05:07 大字

王学卿(身份证号370221195709204537):

我机关于2018年11月27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青城卫医罚字[2018]038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青城卫催告字[2019]017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城阳区支行(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3号),并履行下列义务到我机关领取《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三小区16号楼四楼法规科),并将罚款缴纳至中国农业银行城阳区支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3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站(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惜福镇卫生院院内,联系电话:0532-87987756)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8日

新闻推荐

收集案例经验,解决制约问题 市司法局到中韩司法所蹲点调研基层司法工作

半岛记者李晨报道本报讯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司法局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基层司法所...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