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争遗产闹上法庭法院合理调解化纠纷
因争夺房屋所有权,原告周某某与兄弟姊妹产生隔阂,甚至大打出手。近日,李沧法院办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调判结合巧化纠纷,使亲情重归和睦,当事人为此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向承办法官表达其在办案过程中倾情解纷、圆满化解家事矛盾的感激之情。
“母亲的遗嘱写明了把房子留给我,希望法院给明个理!”为得到公正的结果,周某某一怒之下将兄弟姊妹们告到法院。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以修复亲情关系为出发点,在案件送达阶段即介入调解,同时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经了解,涉案房屋为周某某父母二人共同所有,评估价值118万余元,现由周某某居住使用。其父母共生育子女五人,父母二人分别于2010年10月、2018年7月死亡,母亲在世时订立自书遗嘱:自己百年之后房屋由大儿子周某某继承。因此 ,周某某坚持认为房屋应归自己所有,而兄弟姊妹们则认为自己也应当享有一定份额。
因矛盾隔阂较深,双方互不相让,均不同意调解。法庭上,承办法官围绕双方在房屋份额方面的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充分质证、辩论,对遗嘱、分家单据、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效力进行了确认,同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原被告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明确。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 、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承办法官介绍。最终,在明确房屋继承份额的前提下,李沧法院判决涉案房屋为原告周某某所有,原告向四被告支付房屋折价款。而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也逐渐消解,尽管原告并未获得涉案房屋所有份额,但被承办法官在案件调解、开庭过程中的谨慎细致、耐心公正所打动,纠纷圆满化解。城市信报记者 项皓 通讯员 张清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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