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未拴绳 主人吃罚单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若发现疑似流浪犬只应及时投诉举报

青岛晚报 2019-07-12 06:06 大字

本报7月11日讯小区居民养犬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由于养犬人疏于管理引起犬咬伤人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李沧区综合执法人员在河南庄南小区巡查时发现,一只没有拴绳的狗来回跑动,附近不时有老人和孩子经过,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经追查,执法人员找到狗主人,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时,执法人员巡逻发现一只体长约50厘米的黄狗,在小区路边和垃圾桶附近徘徊。执法人员反复寻找狗主人,但无人承认,当即联系专业资质机构准备对该犬实施收容。当执法人员正要把狗带上车时,狗主人却突然出现,“我就在附近干活,让狗自己出来小便。”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遛狗必须要牵狗绳。狗主人自知理亏,连连解释道歉。执法人员在确认事实后,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狗归还给他。由于该养犬人已经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藏獒、美国恶霸犬、苏俄牧羊犬在内的40种犬类为禁养犬,此外体高超过60厘米的杂交犬只也一律禁止饲养。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若发现疑似流浪犬的犬只,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市民可以通过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专业的流浪狗捕捉队伍,带着工具去现场捕捉,统一送到青岛市流浪狗收容基地进行集中收养。”浮山中队副队长赵本敌说。

最近,针对夏季遛狗增多,并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李沧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辖区公安、街道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倡导进社区活动,向居民发放《青岛市禁养类烈性犬名录》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居民提出的关于不文明养犬、犬只扰民及流浪狗收容等事宜进行解答,并为辖区内的无证犬只登记办证、免费注射疫苗,发放青岛市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联系卡,敦促养犬市民主动办理登记并及时进行防疫。(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傅春晓通讯员周欣许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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