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界定惩戒权 让教师敢管善管 教育部:将功夫下在校园和课堂上 坚决治理“家长作业”

青岛晚报 2019-07-11 06:26 大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7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出席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就教师行使惩戒权等社会关注较多的三个话题做了整理。

关于教师惩戒权

进一步明确以让教师敢管善管

这次中央文件首次提出了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提出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有记者提问,为什么会特别提出这点,对于教师惩戒权的细则将如何制定?

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说:“这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也就是说,他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但是由于过去这些年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不是很严密、不是很规范甚至缺失,也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突出表现为,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实际上这是对学生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另外还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现在社会上也有一种现象,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孩子也不够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出发,帮助孩子从小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教师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下一步,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着眼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首先明确基本原则。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教育惩戒;第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心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这方面,我们特别希望社会各界、家长给予积极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氛围,提高育人效果;第三,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吕玉刚说。

关于减负

将功夫下在校园和课堂上

减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话题,家长普遍的反映是负担越减越多,课外培训班越来越多。这次《意见》中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教育部对这个问题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对此,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介绍说:“减负是现在在基础教育方面热度最高的一个问题,减负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因此必须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好。根据调查,在减负问题上,对学生课业负担有两点共识度比较高,大家普遍认为:第一,学生学习会有一定的学业负担,以确保基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基本教育质量;第二,负担不能过重,不能超出孩子们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损害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这是经过大量调查的。因此过重的课业负担一定要减,这是坚定不移的。为了孩子们的长远发展和身心健康,过重的负担一定要减下来。去年出台了‘减负30条’,在这个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减负的要求。”

至于怎么落实,有什么具体考虑?郑富芝介绍说:“下一步,首先要明确减负思路,然后再讲具体的措施。思路是两句话:第一,综合施策;第二,系统减负。通过五种途径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一是通过提高质量来减负,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上下功夫。换句话说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尽量少留作业,把功夫下在校园内、下在课堂上。如果课堂讲不清楚,为了加深理解,那就拿着作业回家做。治本之策是提高课堂效率;二是通过优化课程来减负。要从中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出发,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对学什么、学多少、学到什么程度有基本规范和要求。因此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教学,不能增加教学难度。同时时间上也不能赶超进度,本来是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放到半个学期来学习,那孩子负担肯定很重;三是通过规范校外培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下一步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违规行为和做法,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来执行,要规范。在校外培训治理的第二阶段,关键是坚决杜绝超前、超标的培训行为,防止层层加码。孩子们在学校已经很辛苦了,到校外再加一层,负担是叠加的,越来越重;四是通过科学评价来减负。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要纠正唯考试成绩唯升学率的片面做法,解决好‘指挥棒’的问题。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看学科的学业成绩,就盯着分数,这个负担是下不来的。如果按照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标准评价,那学生们就会生动活泼地发展;五是通过社会协同来减负。减负不光是学校、不光是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最近组织了一个‘家校协同育人的攻坚行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理性地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该不该报哪个班?适合报什么样的班?一定要非常客观、很理性地帮助孩子。通过家校共育,使学校和家庭在减负问题上同向同行,形成合力。”

关于“家长作业”

严格查处治理“家长作业”

近年来,“家长作业”这个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民调发现,75%的网友都觉得“家长作业”负担很重。这次文件中也提出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接下来有哪些措施落实呢?对此,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回答说:“关于给家长布置作业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治理。这一次起草文件的时候,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首先要回归到给学生留家庭作业的目的和功能上来。这个作业是留给学生的,干什么用?是为了学生的温故而知新,在学校、在课堂上听完之后,回到家里抽一点时间来巩固所学的知识。既然是留给学生的,就要由学生去完成,不能布置给家长;第二,要解决一个导向问题,不能发出错误的信号。最近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评论,我们在深入思考一个问题,留给学生的作业家长替做了,长此以往会给孩子们灌输一个什么样的思想?自己该做的事还可以让别人代替,这不是教育的初衷。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们自己的事自己做。老师给你留的作业是为了你巩固提高,你让家长去做了,家长代替了,这个导向是非常可怕的。下一步怎么办?这个事本来是很清楚的,也是很好操作的。既然中央有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这是纪律,这是规定,不是一般的号召和要求,是坚决不能留。如果哪个学校、哪位老师违反了中央的规定,那是要严格查处的。刚才讲家庭作业不是简简单单做几道题,而是要回归我们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更重要的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对孩子们不能发出错误的、有害的信息。”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杨海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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