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7家医院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
□CFP供图青岛市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成为青岛市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记者薄克国通讯员于子淇报道
本报青岛7月2日讯青岛今天举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成为青岛市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在全国30个城市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青岛市成为山东省唯一的试点城市,这也是继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之后,青岛市承担的第二项全国医保改革试点任务。
据介绍,DRG是按照临床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这两个维度,参考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急性期住院病例划分到若干诊断组(一般700-1000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RG是国际上认可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具,也是医保、医院和医务人员均认可的管理工具,具有病种覆盖全面、医疗成本可量化、医疗质量可比较、医保支付可调控等特点。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的医保对住院医疗服务使用DRG付费。
与后付费制的按项目付费相比,DRG付费根据预先设定的DRG支付标准付费,药品、耗材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等将转变成医院的成本,医保和医院之间实现了风险的共担,医院获得利益的方式由既往的增加产出变成进行成本控制,激励医院自觉地进行“结构调整”。通过DRG付费的杠杆作用,让三级医院更愿意收治能体现医疗水平、权重较高的疑难危重患者,权重相对较低的轻症患者将分流到二级、一级医院,从而让定点医院回归各自定位,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形成。
据介绍,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是以医院为中心,DRG付费转向以医生为中心,将充分激发医生的主观能动性,为下一步医保走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按价值付费打好基础。深化以DRG付费为突破口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将从被动的医疗服务付费者转为主动的战略购买者。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寻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从而更好地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对医疗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人民健康福祉的保障作用。
试点工作将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指导下,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推进。其中“规范管理”阶段为今年6月至今年9月,“模拟运行”阶段为今年9月底至2020年12月,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为实际付费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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