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别靠“施工方自我举报”
“光明网”微信公众号 图
“偷工减料”“多层转包”,这两个出没在近期热门事件中的字眼,出现在了又一起事关工程质量的网络举报中,这次举报还是戏剧性的施工方“自我举报”。
近日,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自我举报”,在网络上自曝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施工方负责人刘飞云接受采访称,该工程的钢筋间距、锚固和混凝土垫层等均存在问题;原本他与上级劳务发包人已解除合同,但因中间人“酬金”再次引发矛盾,决定举报。
6月27日,青岛地铁方面称,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对媒体报道涉及的问题展开全面调查,并对外配套主体工程进行全面检测,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28日晚间,青岛地铁方面透露,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涉事项目总承包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分包行为,地铁集团将进一步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评估,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将监督总承包方全部拆除重建。最新消息是,青岛地铁将葛洲坝电力列入青岛地铁工程建设黑名单。
地铁工程跟“质量问题”沾上边,这并非首次。2017年曝出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就曾引发舆论哗然:事件起因于自称涉事电缆企业内部员工者以“吹哨人”姿态的举报,之后西安市官方迅速介入,证实了举报所涉的“偷工减料”情形。最终国务院对该事件启动严厉问责,当地10个单位122人(包括16名厅官)被问责处理,企业被罚3000万元、负责人被判无期。
殷鉴在前,青岛地铁工程又被曝出现偷工减料等问题,若情况被查实,有些人的猖獗令人侧目。已有的多重迹象表明,这恐怕不是假的:施工方的“自我举报”和细节描述,发包方要求施工方“不上访、不投诉”的协议,都是可供索骥的线索。施工方已向青岛地铁反映、分包方拒绝回应等情节,也为其可信度做了加持。举报涉及的另一个问题——“违规转包”,则已在“承包方”“发包方”和“实际施工方”不一致的多层分包情形、青岛地铁方面的通报中得以印证。
鉴于此,希望青岛地铁方面能用彻查结果的及时公开来消除公众疑窦:这么多“中间商赚差价”,由此带来的层层“拔毛”会否成为偷工减料的诱因?对“偷工减料”“违规转包”等可能存在的乱象,有关方面有无察觉?
耐人寻味的是,施工方“狼人自刀”式举报,未必是“餐饮老板举报自己是黑心店”式的良心发现,而是利益纠纷之下的“自损八百但能杀敌一千”式选择。
据了解,施工单位在“接盘”后,因与发包方就拖欠工人工资起了冲突,5月19日向其发出“停工通知”。在二者扯皮过后,6月16日,由发包方一次支付给施工单位58万元,双方劳动合同自动解除,那份“不上访、不投诉”的协议也由此而来。施工方此后选择“违约”举报,是因在支付为双方转包搭线的“中间人”酬劳时,二者又出现了分歧。
依施工方负责人的说法,偷工减料是因“分包链条第二环”的甲方企业嫌“按图纸正常施工太费耗材”。合同解除后觉得在结款项方面被坑,考虑到施工过程中有质量问题需自己担责,于是决定举报自己。
也就是说,涉事几方原本是个利益共同体,因为“内讧”才将问题抖露出来。问题来了:若没有这些企业冲突的“插曲”,若双方按照“不上访、不投诉”协议行事,偷工减料会否瞒天过海?
这显然给有关方面提了个醒:将基建工程承包出去了,绝不意味着能做“甩手掌柜”,毕竟有些责任没法“承包”出去,还需以全链条监管管住“违规转包”、“偷工减料”等乱象。
拿此事来说,事实上,正进行的是很“前期”的管道土建施工,还没到验收阶段,故该工程还没盖上“验收通过”的章。但有些问题不必等到验收时才查究,通过覆盖全程的监管在更前端就发现,也能避免“后期补救”乃至推倒重来的损失。
在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后,国务院曾明确,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地铁安全事关重大、不容有失,也必须在“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上做足功夫,而不能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靠“施工方自我举报”。
(原题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别靠“施工方自我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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