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下发防溺水通知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暑期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范意识,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以便保证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顺利的假期。
以下为《关于暑期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致家长的一封信》原文: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夏季已至,天气逐渐变热,雨水逐渐增多,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频发期。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和谐幸福 ,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不论您有多忙,请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看护。现将有关安全知识提醒如下:
一 、溺水多发时段: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原因:一是家长对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放学时段疏于监管,孩子擅自下水玩耍、游泳;二是孩子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对潜在的危险认识不够,容易到不明水域玩耍或游泳;三是孩子结伴玩耍时 ,看到同伴在水中发生险情后,盲目施救;四是学生不会游泳,缺乏游泳基本常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发生溺水自救方法:1.发生溺水时立即呼救;2.身体下沉时 ,可将手掌向下压,用脚踢水;3.在水中突然抽筋,应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4.在水中尽量减少运动,保持体力,等待救援。
鉴此,请各位家长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 ,知内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平时无成年人监护,不到河边、水塘边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务必树牢“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防范意识,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孩子度过一个平安 、快乐、顺利的假期!城市信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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