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存风险?存款保险保安全 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公司“金融安全网”效能进一步提升

青岛晚报 2019-06-07 07:19 大字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银行就是安全的代表。而近日的一则消息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决定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消息一出,银行存款安全性、存款保险等一系列“冷知识”“热”了起来。

在包商银行被接管的当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存款保险基金)成立,该公司股东为中国人民银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等。这意味着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4年之后,存款保险基金将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运营。

其实,存款保险并不是新鲜事物。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简单来说,存款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据了解,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去年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如果资金存入多家银行,就以所存入银行为单位,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每家银行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交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客户经理毛慧解释说。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现有“金融安全网”的效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银行业的健康稳定和存款人安全。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邱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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