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青岛欢迎你 青岛市出台四项新举措吸引人才来青创业就业
放宽落户条件
本报6月5日讯近期,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从今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青岛市城区、新区或者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文件实施设置了过渡期,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申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青岛市公安局市局或各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对在青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近日,市人社局将对其在青落户意愿统一进行摸底。有在青落户需求的,可将户口集中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个人档案可一并转入。待毕业生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具体政策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青岛人才网”查询,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
优化就业手续
本报6月5日讯青岛市围绕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借鉴深圳、杭州等地的经验做法,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自6月1日起,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按规定直接邮寄或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经市人社局转递。
此外,还取消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毕业前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派遣手续,无需到市、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取消了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须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后,可直接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无需再办理毕业生网上签约、调整改派手续。
学历一次确认
本报6月5日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市人社局把精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材料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研究开发了“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
“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为依托,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比对,毕业生网上提交相关学历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结果。毕业生只需要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平台完成一次学历确认,即可全程通过线上操作实现“无缝对接”毕业生业务办理,如:到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申领等涉及学历确认的相关业务,将无需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毕业生即日起即可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确认。
后期,该系统的信息共享范围将拓展到青岛市的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的“加速器”。
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将启动申领
本报6月5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新闻通气会获悉,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将于6月26日启动申领。
申报前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进行学历确认。申请人学历确认通过后,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线上办理申报,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申报。经审核、社会公示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为保证两项补贴申领工作实现经办人员政策清、申领系统功能全、申领人员办理快,市人社局前期进行了大量测试工作,近期将继续进行系统测压、数据汇集、人员培训等工作。申领工作启动后,将采取即时申报、按月发放的方式进行。
(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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