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稳定和扩大就业22条新政

青岛早报 2019-05-11 05:07 大字

[摘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针对企业关注的用工成本高、重点群体反映的社保缴费负担较重等问题,《意见》重点建立了三项制度: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低至16%,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在现行费率基础上再降低50%,延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1%的政策。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这项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41.8亿元(养老保险22亿元、工伤保险3.8亿元、失业保险16亿元)。

●落实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费定额减免政策,其中,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扩大社保补贴范围。201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五险”,增加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测算,此项政策每年将为用人单位减轻社会保险负担约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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