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下月起变“月缴” 账单每月初发布,10日前缴费

半岛都市报 2019-05-10 01:01 大字

半岛记者娄花报道

本报5月9日讯5月9日,青岛供电公司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低压居民用电客户抄表缴费周期的公告,为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清晰准确反映您每月用电情况,满足居民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执行要求,按照山东省电力公司统一安排,国网青岛供电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全市低压居民用电客户现行双月抄表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缴费周期也相应进行调整。青岛供电公司建议您关注“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号,方便实时查询每日用电情况。

抄表周期、缴费周期这样调整

1.抄表周期调整

自2019年6月1日起,青岛市全部用电客户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低压居民客户不再按双月(奇数月、偶数月)抄表。

2.缴费周期调整

低压用电客户由原来的双月缴费改为每月缴费,电费账单每月月初发布,请您每月10日前密切关注账单及账户余额情况,并及时结清电费。

3.缴费方式选择

推荐您选择微信、支付宝、电e宝、彩虹营业厅等渠道缴纳电费。也可选择供电营业厅、自助终端、代收网点等传统渠道缴费。

新闻推荐

《亨春轮卸煤有难民聚众行抢情事呈文》(1949年5月9日)

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解放战争时期,为了满足军事需要,国民党在青岛实施交通经济封锁和物资管制。在第十一绥靖区司令部印...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