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不止奖1000万
信报讯 近日,《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政策中对新型产业和科技型企业都有较大的扶持力度 ,管委每年度安排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加速保税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传统产业能级。据了解,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申报企业需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向发展和改革局报送扶持申请材料。
对新引进科技型企业或项目给予扶持奖励:
对符合鼓励发展科技产业导向且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世界排名前100位 、国内985、211、双一流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级院所在保税区设立超过10人的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落户后给予100万元开办资助。
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研发、转化的项目在保税区落地,按研发设备或转化项目用于该项技术的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 予以支持,最高500万元;
鼓励企业对接中科系和央企系科研院所、国际科技组织、军事科学院所等在保税区共建超过30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其他新引进的科技型企业或项目,符合保税区鼓励科技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导向,项目总投资、投资强度 、单位用地税收、产值能耗等指标突出明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不受1000万资金限制。
对现有科技型企业或项目转型升级给予扶持奖励:
对获得青岛市名牌产品认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的企业按照名牌产品和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数量给予每个5万元奖励。对通过青岛市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认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选的国家工业设计奖的企业(或个人)、“省长杯”、“市长杯”工业设计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工业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上述不同奖项的,按最高扶持资金情况核算,累计不超过15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或互联网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建设智能化仓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青岛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 、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孵化器的单位 ,根据就高且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认证检测机构或检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对申请通过发明专利的,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对通过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复审通过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城市信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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