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居民养老保险提档上台阶 增设6000元、8000元、1万元、1.2万元4个档次,给予相应补贴

半岛都市报 2019-02-20 01:36 大字

半岛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2月19日讯2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期,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待遇确定、养老金调整、缴费激励、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任务。明确本市居民养老保险在原有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4个档次。并根据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通知》自2019年1月实施。

自2010年起,青岛在全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290.13万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其中,103.86万老年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居民养老保险还存在着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这个突出问题,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两个“意见”要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青岛市的具体落实意见,经市政府批准,下发了《通知》,从待遇确定、养老金调整、缴费激励、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任务。《通知》于2019年1月起实施。

■链接

对65岁及以上居民

提高保障水平

《通知》完善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根据国家、省规定和青岛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青岛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各区市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据悉,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主要是考虑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保障这部分人基本生活作用还不够强。因此,青岛市按照省《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确定了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以适当提高其保障水平。据悉,实施上述高龄倾斜政策,2019年市、区(市)财政需增加投入6648万元。

《通知》指出要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5年至少调整1次。《通知》明确了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延伸养老保险职工居民有何区别?

大家熟知的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者在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方面有哪些不同?

参保范围

职工养老保险: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职工、事业单位编外在职人员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居民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纳,月缴费标准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8%;缴费基数×12%(个体工商户)

个人缴费:缴费基数×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20%

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月平均工资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60%的,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300%的,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00%缴费;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

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纳,年缴费标准共分16个档次。除100元只适用于低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外,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养老待遇计发办法

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合计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在职职工月均工资×平均指数×建立个人账户前年限×1.3%

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现行为168元(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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