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元引导基金助小微青企转贷
早报1月31日讯 为缓解青岛市部分小微企业转贷难题,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青岛市将在前期开展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挥好转贷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继续开展政策性转贷服务。
记者近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访了解到,市财政出资不超过2亿元设立转贷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国有投融资机构按不低于1:4比例配资,与引导基金共同构成政策性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转贷资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周转服务。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当然,申请转贷资金企业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比如要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标准,包括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标准;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据了解,转贷资金使用单笔额度为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使用收费标准为日平均使用费不高于转贷资金额度的0.06%、且10天以内总费用不高于转贷资金额度的0.5%。如遇特殊情况转贷资金使用超过10天,由投融资机构与企业协商确定使用费,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转贷业务的流程为借款企业向投融资机构提出转贷申请——银行出具贷款转贷承诺函——投融资机构审查并作出借款决策意见,按比例配资将转贷资金划入借款企业账户——企业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审批后放款、以受托支付方式将贷款划入受托管理机构引导基金专用账户——受托管理机构将该笔转贷资金划回投融资机构——资料归档备案。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转贷收益全部归属投融资机构,鼓励其扩大转贷业务规模。(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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