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拉客被查出租车司机丢饭碗

半岛都市报 2019-01-25 05:31 大字

半岛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刘波王伟伟报道

本报1月24日讯1月23日晚,李沧交警在永平路设岗夜查,当晚9点左右,一辆蓝色鲁BT0239出租车沿永平路东向西行驶,在距离检查点大约百米处,忽然停车并开始向后倒车,交警立即上前查看。

出租车驾驶员刘某某下车后身上散发着酒气,后座还拉着乘客,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原来,刘某某晚饭在家喝了两杯酒,饭后无聊便想起新买的出租车,感觉喝得不多就开车拉客,没想到拉上客人却被交警查获了。李沧交警介绍,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司机饮酒后驾驶营运车,将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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