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抢夺出租车方向盘被判刑

山东法制报 2019-01-16 15:07 大字

醉酒后乘坐出租车与司机产生争执,不顾别人生命安全,他竟然抢夺方向盘并向左猛打方向,导致司机受伤,出租车严重受损。近日,经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同林(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30岁的王同林现在青岛市黄岛区从事个体工作。2017年5月30日晚9 点左右,他在喝醉酒后,独自一人来到一酒店门口找朋友。因没有跟朋友联系上,王同林便打了一辆出租车,要求司机薛铭(化名)将他送到朋友家。

“这名乘客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喝的醉醺醺的。每当前面有车的时候,他就让我按喇叭超车。”薛铭说,“当车辆行驶到一所学校门口时,这名乘客又要求更改路线。我跟他再三确认后,便按照新路线行驶。”

谁知,当车行驶了十几分钟后,王同林突然问薛铭:“你这是把我拉哪儿去了?”薛铭解释说:“你刚不是要求改的新路线么?车上有录音呢。”

可是,王同林坚持埋怨薛铭行使方向不对,要求下车,而且拒绝支付车费。于是,双方因为行车路线以及车费问题产生了争执。协商不成,王同林说要给朋友打电话,而薛铭担心受委屈,便用车上对讲机呼叫附近同行过来帮忙照应。

之后,二人依然争论不休。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薛铭提议一起去派出所,王同林同意。

但没想到的是,在路上趁薛铭没有防备,王同林突然上前抓住方向盘并向左猛打方向,致使车辆失控,撞倒路中间隔离护栏后,又继续撞入路东侧绿化带方才停止。这一举动直接导致薛铭受伤,出租车严重受损。经鉴定,薛铭损伤构成轻微伤,出租车受损价值7540元人民币。

出租车被迫停下后,王同林想下车逃跑。此时,薛铭的同行已赶到。在过路群众的帮助下,他们一同将王同林摁住。之后,薛铭报警。

“行进中的车突然就这么横穿马路,一直撞到对面绿化带。这多么危险啊,幸亏当晚路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不多,否则后果会更加严重,想想都后怕。”薛铭说道。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抢夺方向盘会造成车辆失控,不仅威胁到车上人员的安全,还会将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置于危险之中,危害公共安全。这种一时冲动、缺乏理性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彤康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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