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社区老人用餐需求 助老食堂让老人享受家一样的温暖

大众日报 2019-01-09 10:01 大字

□本报记者李媛宋弢

本报通讯员宋培廷

饭菜好吃还不贵

2018年12月16日,记者来到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明霞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看到很多老人在棋牌室下棋,天气寒冷没法出去锻炼的老人就在中心运动室活动活动,住在该社区的原金铭老人照例每周过来量一次血压。“你看我们这环境多好,全都是新的,过两天助老食堂也开了就更好了,大冷天我就不用再买菜做饭了。”原大爷一脸期盼地说。

同一时间,在市北区海琴社区玉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助老大食堂,中午的饭菜已经做好,白菜炖粉条、冬瓜海米、辣椒炒肉……很是丰盛,很多老年人正在排队打饭。

“为了更好地服务老人,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我们在海琴社区成立助老大食堂。你看在我们这,老人吃一荤一素也就6元钱,两荤一素也就10元钱,而且我们不仅价格优惠,饭菜质量也都严格把关,可以让老人吃得放心。”助老食堂负责人夏玉波介绍。

而在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助老大食堂,60岁以上老人仅需10元即可享受一荤两素一汤一主食的营养搭配膳食。此外,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及抚养人的“三无”老人还可免费用餐。

新建20处示范助老食堂

目前,青岛已建成420多个,遍布全市的大小社区,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就餐送餐服务需求。

2018年,青岛市政府又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0处”列入了市办实事项目,确定每区(市)再新建2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每建成一处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在此基础上,青岛市各区(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对社区便民食堂每处给予8万元-11万元建设和运营补贴,并对老人就餐给予优惠,困难老年人每餐只需自付2元-4元,其余由各级政府买单。

青岛市民政局介绍,新建20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的市办实事已经完成,已于2018年10月底前投入运营,带动全市新建社区食堂60处,为老年人尤其是空巢、独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营养可口、价格实惠的餐饮,每处社区助老食堂日均服务老年人60人左右。

此外,青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社区助老食堂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市)社区助老食堂功能定位、目标任务、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和扶持政策等。

其中提出,社区助老食堂可由各级政府或社区(村)居委会建设,也可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鼓励餐饮企业和养老机构申请开设社区助老食堂。社区助老食堂应有明确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应为具有餐饮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鼓励以区(市)为单位,采取集中配餐、中央厨房等方式,对社区助老食堂实施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以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运营成本。鼓励爱心企业捐资赞助开办冠名社区助老食堂。

助老食堂成民心工程

让老人花几元钱就能吃上营养餐,看似花费不多不难实现,但对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青岛来说实属不易。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是97%以上老年人的首选。为此,青岛市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中之重,连续8年将养老服务列入市办实事项目,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短期托养五大功能为重点,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目前,青岛市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22个、农村幸福院876个、养老互助点2110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备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分别为183个、860个。青岛市财政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含农村幸福院),每年给予最高15万元的运营补助,对各类“养老互助点”,给予每处每月200元运营补助。

下一步,青岛市计划采取购置、租赁、利用国有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解决好助老食堂、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同时,推广社区迷你超市和电商社区服务站,支持社会组织、家政、物业和企业等机构跨区域、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为老年人购物和预约服务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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