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余套公租房定租金最低0.75元/月·平方米

半岛都市报 2018-12-22 01:55 大字

半岛记者于红靓报道

本报12月21日讯近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四区15个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共涉及5300余套公租房。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第一档租金标准为0.75元/月·平方米。

根据通知,此次公布租金的公租房项目共15个。市北区为7个,分别为宜昌新苑(宜昌路12号)项目472套,海尔玫瑰蘭亭项目358套,海山慧谷项目40套,秀水山庄项目119套,滨海一号项目216套,中泰信上景项目175套,金隅和府项目187套;李沧区2个,包括中央保利公园项目265套、湾头社区改造项目(文昌路820号)110套;崂山区3个,海逸公馆项目192套、新宏路11号(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798套、午山馨苑(西地块)项目2169套;城阳区3个,鑫江·水青花都一期项目63套,福根美林项目60套,万科桃花源三期项目77套。

那么,项目租金是如何确定的?考虑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的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户籍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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