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438套公租房启动配租

青岛早报 2018-12-15 06:50 大字

早报讯 昨日,青岛市崂山区住宅发展局发布 《2018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将对午山馨苑、河畔·家园、锦绣河山幸福里等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涉及房源438套,此次配租面向持资格证的崂山区户籍家庭。据悉,配租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有需求的市民莫错过登记。

据悉,本次配租房源共计438套,其中午山馨苑项目 (辽阳东路260号)195套,河畔·家园项目 (劲松七路236号)3套,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新宏路11号)240套。

此次配租范围为面向已取得 “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具体为:午山馨苑市场租金25.7(元/㎡·月)、第一档0.75 (元/㎡·月)、第二档7.71 (元/㎡·月)、第三档12.85(元/㎡·月)、第四档17.99(元/㎡·月);河畔·家园市场租金18(元/㎡·月)、第一档0.75(元/㎡·月)、第二档5.4(元/㎡·月)、第三档9(元/㎡·月)、第四档12.6(元/㎡·月);锦绣河山幸福里市场租金24(元/㎡·月)、第一档0.75(元/㎡·月)、第二档7.2(元/㎡·月)、第三档12(元/㎡·月)、第四档16.8(元/㎡·月)。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入围名单公示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登记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具体登记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登记地点:崂山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中心(崂山区辽阳东路260号),咨询电话:83955556、83955558。申请家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

需要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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