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贷联动,合力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

齐鲁晚报 2018-12-12 05:32 大字

本报记者张頔

科技企业技术研发投入规模大、投资风险高、投资回报时间长、没有抵押物,且尚未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这使众多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究其原因,无外乎银行承贷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银行不愿在仅收取贷款利息的同时承担潜在的巨大风险,而对科技企业高成长的收益却无法分享。

因此信贷担保链条上的银行、担保公司等相关各方都极力避免向无抵(质)押、担保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支持。而真正具有风险承受能力,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有浓厚投资兴趣的创投公司,却由于科技型企业与创投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存在股权稀释的担忧,无法及时为科技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

为打破这一窘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会同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多番研究、论证,在征求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和企业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实施办法》,综合运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推动银行、担保和投资机构协调联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投保贷联动模式中的银行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增信机制,将科技企业信贷风险从银行机构转移至高风险高收益的创投机构,实现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技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为了让科技型小微企业能够更加简单便捷地得到银行资金支持,通过引入政策性担保和投资公司,改变整个链条的风险和收益分布,使整个科技信贷链条更加持久地良性运转,让中小科技企业贷得到,银行本息保得住,风险投资进得去。

具体操作中,青岛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向参与投保贷联动的银行、担保和创投机构任意一方提出贷款和担保申请,三方一致审核通过后,创投机构为企业提供反担保并取得一定的企业认股权(视企业最终是否还款,持有不同数量的认股权),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并向银行出具保函,银行见保函向企业放款。企业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各方义务终止,按照创投机构和贷款企业约定,创投机构持有企业成功还款情形下约定的认股权持续有效;若企业没有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机构代偿。担保机构代偿后,就代偿的贷款本息要求创投机构履行担保义务,最终创投机构偿付贷款本息,并按照与企业的协议约定取得企业在未偿付贷款情形下的企业认股权。

新闻推荐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石老人社区居民乐于助人受点赞 给环卫工送棉衣,大家都被暖到了

半岛记者张海玉报道本报12月11日讯居民主动把自家棉衣送给环卫工人,被路人拍下发在社区微信群里,众人纷纷点赞。近...

青岛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青岛,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