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双创“红包”上不封顶 金白银,五部门集体亮出“成绩单”

半岛都市报 2018-12-12 02:13 大字

■市经信委

帮扶中小微企业

前10月低成本融资近300亿

近年来,本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这些政策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普惠性强。

针对企业装备、技术、工艺、产品升级的内在需求,在支持激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品牌质量的基础上,积极用好技术改造这个“传家宝”,对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考虑设备投资和新增财政贡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综合奖补;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直接给予设备购置12%的补助。同时,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对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等,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助。

在用好转贷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提高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和担保补助额度等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信贷倾斜。今年前10个月,通过转贷基金、风险补偿、担保补助、股权挂牌等政策性措施,累计帮助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接近300亿元。

针对本市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互联网转型点高面低的矛盾,加强政策引导。比如,在产业层面,市经信委出台了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医药等高技术制造业加快发展;在企业层面,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建设,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转型。

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一揽子财政政策,对现行政策进行加码和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送政策到企业进基层,并通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市商务局

新注册总部企业

最高补助4000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投资环境,提升青岛对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2017年7月份,青岛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32条新政,市招促办印发了《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政策措施》25条,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为加大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力度,对在本市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大小,给予最高额4000万元补助;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100强”“山东100强”的,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都分别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引进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按照投资额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额30万元的奖励,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扶持。

为加大财富金融管理支持力度,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大小,给予最高额1亿元补助;对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给予最高额5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按照业务管辖范围给予最高额200万元的补助。

为加大旅游大项目引进支持力度,对前期规划设计费给予补贴,按照投资额大小,给予最高额500万元补贴。

为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青岛市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每人奖励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可给予最高额1亿元资助。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全面实施“外企央企省企民企”四企并重产业招商行动计划,由全市30个专业招商团队提供服务。

■市工商局

20条政策“真金白银”惠企

实有市场主体达134.88万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发展总量新突破、质量新提升、环境新优化的部署,2017年9月,青岛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企业所急所盼,出台了20条“真金白银”惠企政策,全面提高、扩大企业升级转型政策激励标准和奖励范围,为民营企业孵化成长、做大做强提供全链条式政策资金支持。

《意见》实施以来,本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11月,实有市场主体134.88万户,同比增长15.73%;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31.62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6%。

为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奖励激励政策落地落实,2018年2月,市工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形成了《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制定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山东100强等各类奖励政策的具体兑现办法,优化兑现流程,确保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惠及企业。

《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市工商局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组织企业申报、完善奖励预算及拨付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单位按照各自条线组织了2017年以来的各项奖励申报、预算、兑现工作,其中市工商局对首次入围全国民营500强企业的奖励资金1000万元已经兑现到位。下一步,市工商局将继续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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