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撞行人终生禁驾!

青岛早报 2018-11-29 06:31 大字

早报讯 昨天,市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第4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10人被终生禁驾。这10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达22年,驾龄最短的只有1年。10名驾驶员中2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另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

醉酒驾驶致行人一死一伤

2016年12月24日19时45分许,王志泉醉酒驾驶鲁B5G07B号小型轿车,沿城阳区仙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到赵村铁路桥洞东侧,将由北向南过路的行人65岁男子庞某、67岁女子唐某撞倒,致两人受伤,后庞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王志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刑事拘留。

王志泉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2月5日,市交警支队对王志泉作出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酒后肇事逃逸找人“顶包”

2017年8月31日16时50分许,徐涛饮酒后驾驶鲁B8VV50号小型轿车,沿兴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西果园村委西侧路口处,与前方顺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涛弃车逃逸,并找老乡徐某顶包,被民警识破。徐涛在当晚9时许到城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刘某经抢救无效于9月5日死亡。2017年9月18日,犯罪嫌疑人徐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刑事拘留。

徐涛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8年4月16日,市交警支队对徐涛作出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的行政处罚。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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