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房屋腾空,十余年纠纷化解 市北法院成功对一处约558平方米涉案房屋实施强迁并将其移交申请执行人
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张淦报道
本报11月25日讯11月22日,市北法院集合20多名干警,历时4个小时,成功对青岛市武定路一处约558平方米涉案房屋实施强迁,并将房屋移交申请执行人。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双方于2006年12月29日签订《房屋使用协议》约定:甲方(申请执行人)将位于市北区武定路180平方米网点房给乙方(被执行人)无偿使用两年。2009年7月29日,双方因2006年12月29日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履行完毕,再次达成协议:甲方收回上述房屋,同时房屋内现有的一切物品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50万元。被执行人在收到钱后并未搬出,并于2011年9月27日又向申请执行人索要迁出赔偿。遭到拒绝后,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归还房屋,而且霸占了申请执行人所有的其他378平方米房屋。
执行阶段,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和解工作,但是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市北法院决定于11月22日实施强制执行。下午一时许,在法院干警和各方当事人的配合下,历经4个小时的强迁工作全部完成,房屋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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