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被叫停+罚款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获悉,10月份,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督和接受市民投诉举报两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了5个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非医师行医的单位及个人。
两家非法行医单位是在市南区逍遥二路15号被查处的市南区优麦空间养生馆,以及在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南喜鹊山路东被查处的青岛紫光药业有限公司第四连锁店。两家单位的违法事实都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3名个人分别是在市南区逍遥二路15号被查处的冯欣,在崂山区中韩街道中韩社区被查处的韩睿,在李沧区瑞金路36号被查处的刘初世。前两人的违法事实是非医师行医,刘初世则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目前,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已责令5家单位及个人停止执业活动,依法没收了部分医疗机构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对5家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款。执法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诊疗服务的诊所和药房,执业者需是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时,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生还需要在执业地点所在的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注册,注册的同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
执法人员提醒,凡是经正规方式注册的诊所,诊所的门头牌匾相对比较统一,牌匾内容包括行政区识别、颁证的卫计局和编号等,正规诊所的室内墙上醒目处,还会悬挂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及护士(如果有护士)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如果市民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无证现象,可拨打监督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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