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店人气旺投诉多,可别辜负消费者 商场超市等三类消费投诉重点经营者被约谈,工商要求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

半岛都市报 2018-11-23 01:19 大字

半岛记者韩小伟报道

本报11月22日讯22日,市工商局召开三季度消费投诉重点经营者集中约谈会,通报今年第三季度商场超市类、美容美发类、健身类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对相关重点经营者切实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约谈会上,市工商局要求被约谈的经营者正确看待公示结果,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实现企业更好地发展。全市广大经营者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客服机构和客服人员队伍建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或者以其他便于消费者知悉的方式,公开处理消费纠纷相关程序和渠道,并利用投诉服务电话、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通讯等多种方式,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努力做到消费争议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山东省工商局部署,制定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办法(试行)》,部署启动了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科学监管的理念,充分挖掘消费投诉信息数据价值,坚持把投诉公示作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重要手段,强化公众和舆论监督,促进企业信用监管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倒逼经营者履行各项义务,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着力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在工作推进中,市工商局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切入,抓住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定期进行集中约谈和公示。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在市工商局指导下,结合辖区实际,把消费投诉当作“风向标”,创新投诉信息公示方式,加大投诉数据分析和研判力度,找准消费者的关注点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理,精准维权,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是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时,可拨打12345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链接西海岸新区“每月一榜”成消费参考

据悉,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创新落实《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办法(试行)》,对每月的消费投诉举报数据进行系统梳理分析,为属地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有的放矢地制定专项措施提供参考。对问题集中的区域和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对消费投诉举报多发频发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一律按“诉转案”程序立案处理。在全区综合性商超和家居、家电等专卖商场统一设置了消费维权公示栏,每月对消费投诉举报数量居前十位的经营单位进行公示,并要求企业对本商场内投诉举报数量居前三位的柜台和品牌在本店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属地监管所对各商场的公示情况定期巡视监督。

目前,“每月一榜”已成为消费选择的重要参考,有效倒逼商家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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