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李媛报道
本报青岛讯11月13日,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透露,为进一步落实执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近期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市区存在不文明养犬问题,自11月14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文明养犬素质提升,维护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公共环境。对违反《条例》规定,存在4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可以扣押犬只。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城管执法人员会每天巡查,并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增加力量、加强监管。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4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包括违规遛犬、违规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违规处置犬只尸体,一旦违反由且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并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按照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负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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