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教急救,老少学逃生 江苏路街道开展宣传演练活动,倡导“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半岛都市报 2018-11-16 05:51 大字

居民体验高层逃生。

居民学习急救技能。

小学生现场模拟演练。

[安全生产]

半岛记者邓慧秀报道

本报讯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1月9日是国家消防安全日。为切实提升管区应急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技能,普及推广全民消防、避灾自救和应急处置技能,掀起广泛深入传播消防平安文化的新高潮,近日,江苏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南区政府应急办、市南消防大队、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人防办、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公安派出所在栈桥广场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宣传活动,唱响“全民参与,防治火灾”消防宣传演练主旋律,拉开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序幕,动员全社会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关注应急、支持应急。

活动现场,街道聘请青岛亿和海丽应急体验中心专业工作人员,向居民普及了防灾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急救、家庭应急等各类应急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组织了模拟逃生、消防灭火、应急救护、高层逃生演练等内容,组织接待居民普法咨询200余人,发放各类消防宣传册、宣传材料1000余份。制作各类展板15张,通过演练宣传,进一步营造了社区居民参与氛围,增强了大家的危机意识和全民消防意识,提高了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管区居民、学生和驻区单位代表300余人参加了演练。

据了解,江苏路街道管区地处市南区西部,文物历史建筑多、砖混结构老旧楼房多、道路狭窄,基础设施差,防灾和消防安全隐患大;管区老年人多、中小学生多,应急处置技能较弱,一有突发情况,难以在有效时间快速处置,应急安全意识需要加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和消防宣传活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从演练细节着眼,消除安全隐患,为建设幸福时尚老城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1·9”消防月活动期间,街道将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广泛发动驻街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积极参与,利用街道综合安防体验馆、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富有管区特色的群众性消防宣传体验活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努力形成“关注消防、平安你我”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管区火灾防御能力。

冬季防火致居民的一封信

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防火安全教育是我管区重要的安全工作之一,为进一步增强管区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预防和补救能力,确保不发生一声响、一缕烟、一把火,我们需要您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冬季风干物燥,家中用火、用电、用气、明火取暖逐渐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增强消防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在此冬季提醒各位居民:

1.关注引发火灾的几种主要来源:一是火源,如炉火、火柴、打火机、电烤炉、热得快、烟蒂等,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二是可燃物品,如衣物、被褥、家具、室内装修材料等,一旦着火,瞬间即成燎原之势。三是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液化气、煤气、酒精、汽油、鞭炮等,如果违章储存、操作,稍有不慎可致家毁人亡。四是电气线路老化,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随时可能发生故障、短路、电火花,引起火灾。

2.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一是经常检查家庭的用电器具,安全使用电器,注意查看有无异常现象,做到人走火熄、电断、水停,还要检查家庭周边的防火环境是否安全。二是教育家人如果发现液化气、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三是教育孩子不要玩火,教会孩子发生火情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四是冬季易燃可燃物多,要及时清理自家房顶、楼道、阳台、平台、院内的杂草树叶等易燃可燃物。

3.严格按照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居民如有发现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可拨打110或城管执法中队电话82867168。

冬季来临,再次提醒各位居民,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最后,祝各位居民身体健康,平安顺利!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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