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被告错还被错列为“老赖” 徐州云龙法院道歉并纠错

澎湃新闻 2018-09-15 08:15 大字

自己无缘无故成为被告,在缺席审判情况下,自己被法院判决为“败诉”,随即又莫名成为“老赖”。

近日,江苏邳州人沈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竟莫名卷入了一场“乌龙官司”,但他却要为法院的错误裁判“埋单”——他因上述原因成为所谓“老赖”并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自己在办理贷款时遭到银行拒绝。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迎来最新进展。9月14日,沈雷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天上午,涉事法院、徐州市云龙区法院的承办法官已通过律师向沈先生解释原因、赔礼道歉。之前,该法院做出的相关司法文书也已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撤下了。沈的律师也已经收到了法院再审纠错的民事裁定书。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也于14日表示,针对引发社会关注的该事件,法院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决定责令该案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立即向当事人道歉,撤回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该案”。同时,对原告提供虚假信息妨碍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程序。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还表示,同时,法院已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严格管理,“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民事判决书  本文图片均来自紫牛新闻

企业高管莫名成“老赖”

沈先生原籍邳州,2002年外出打工,经过10多年的摸打滚爬,现已成为青岛一家建筑公司高管。今年9月3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沈先生在办一笔贷款时,竟被银行拒绝了,理由是他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我最看重个人征信记录,这么多年从没涉及任何诉讼,怎么就成“不诚信”的人了。”沈先生对紫牛新闻说,银行的答复让他一头雾水。几经辗转,他终于查到了这条“不良征信记录”。

原来沈先生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周某告上法院。今年3月14日,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判决,沈先生支付原告周某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判决生效日10日内,沈先生给付原告周某货款4500元及银行利息。后因未履行判决,被法院系统当作“被执行人”予以公开。

据紫牛新闻报道称,沈雷反复阅读了判决书,发现判决书上的内容跟自己的业务毫不相关。原告诉请的是鞋类生意造成的货款纠纷,但是自己从未涉及这方面业务。更重要的是,他跟原告周某没有任何交集。

最终,沈先生向原告周某的律师及执行法官确认,他被原告“告错”了。执行裁定书

法院确认判决错误,决定再审

按照紫牛新闻的报道,9月1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还能查询到沈先生涉案的记录共有三条,均是“周某诉沈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时间分别为2015年12月29日、2017年9月6日、2018年3月14日。前两份裁定书均由原告撤诉。

那么,沈先生不是上述案件的真实被告,缘何最终“被老赖”了?徐州市云龙区法院承办法官于2017年11月签发的案件送达经过说明,解开了谜团。

该份说明称,周某诉沈先生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曾先后两次被撤诉。第一次起诉时,法院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告沈先生邮寄送达了应诉法律文书。该邮件被以“原地址查无此人”后退回。

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到沈先生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但其家中无人。经了解,沈雷外出青岛打工,后打听外地住址未果。

等到第三次起诉时,法院拨打了沈先生的两个电话号码,均未通知到位。据紫牛新闻报道,两个电话号码均不是沈先生的。

沈先生认为,最终,因为法院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存在失误,导致案件在沈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庭、判决、执行,让其成为倒霉的“老赖”。

事件发生后,徐州云龙法院启动了纠错程序。9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涉及沈先生的三份法律裁判文书均已撤下。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上述案件“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在云龙法院再审期间,原告周某认为沈先生并非实际债务人,其起诉被告主体错误,向法院申请撤诉,最终,法院撤销了上述判决。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还表示,对原告周某“提供虚假信息”妨碍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程序。

新闻推荐

青岛“城阳灭门案”4被告人判死 4人密谋将房东一家四口逐一骗出杀害

据新华社电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备受关注的“青岛城阳灭门案”一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