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 你有经营资格么?

青岛早报 2018-09-10 06:18 大字

早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外劳务合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局印发了《青岛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版),对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的企业提出新的要求。根据管理办法,从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预案。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批复下达20个工作日内,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并凭缴存备用金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到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数据显示,近年来,青岛市对外劳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青岛市积极拓展对外劳务合作渠道,强化外派劳务事中事后监管,业务规范有序发展,外派劳务人员规模创历史新高。全市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8294人,较2016年增加566人。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青岛市在对外劳务合作方面主要呈现四大趋势。首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务合作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截至2017年年底,青岛市企业派出的在“一带一路”沿线33个国家各类劳务人员共14147人,增加452人,占比58.8%。其次,日本、新加坡等主要外派劳务市场人员实现平稳增长。此外,青岛市中高端劳务外派人员同样处于稳步增长阶段,2017年青岛市外派中文教师、厨师、计算机和设计监理人员等各类中高端人员11512人。最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2017年青岛市外派劳务人员过百人企业达16家。

(记者 衣涛 见习记者 刘惠婷实习生 鲁燕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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