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直接股权投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1亿元

半岛都市报 2018-08-29 05:01 大字

半岛记者李晓哲通讯员王兴张绪霞报道

本报8月28日讯为加快推动崂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促进“6+1”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崂山区在全省率先出台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办法。到2022年,崂山区将打造完成6条百亿级产业链和1个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

据崂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辛慧珺介绍,崂山区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产业、虚拟现实、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微电子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重点支持“6+1”战略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及区委、区政府确定需重点支持的其他产业。目前,崂山区已有4个重点项目得到了近2亿元的投资。

办法规定,原则上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对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重大项目投资金额可最高上浮30%,投资比例不超过被投资企业估值的40%,且不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投资年限不超过10年。同时,直接股权投资资金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股权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的创始股东、创业团队、经营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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