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吓得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半岛都市报 2018-07-13 06:31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通讯员王志兴报道

本报7月12日讯“是李沧法院执行局吗?我要去你们那里,能不能告诉我地址?”近日,一名女子从外地给李沧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不待法官答话,电话那端传来声音“我是董某某,我要去把钱付上”。次日,董某某便来到李沧法院执行局,将所欠子女抚养费如数交齐后,董某某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这回能坐动车了,不用再挤六七个小时的汽车了!”

原来,董某某因夫妻关系不和,2017年6月经李沧法院调解与丈夫卢某离婚,董某某每月负担子女抚养费500元至年满18周岁。因董某某未按协议给付子女抚养费,卢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董某某要其履行义务,但董某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既不露面也不付钱。据此,法官将董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董某某一直在老家躲着,以为案子不了了之,结果在要外出办事时,发现因失信限高买不了动车票。无奈之下给法官打电话,要求履行义务。办案法官对其严厉批评之后,为其屏蔽了失信名单并解除高消费限制。董某某表示今后一定及时给付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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