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火车站老天桥

青岛早报 2018-07-08 05:53 大字

以1924年为起点,70年间,青岛火车站北端、横跨胶济铁路线上曾先后出现了三座天桥,分别是:1924年10月11日竣工的定安桥 (20世纪30年代改称民国桥,1942年3月日本占领军授意拆除)、1947年11月4日竣工的泰云桥(定安桥旧址以南)和1970年4月30日竣工的跃进桥(拆除泰云桥后重建)。无论是哪个年代,位于此处的天桥都是市区通往西镇的重要人行通道。

1990年,因火车站扩建工程之需,跃进桥被拆除。1993年7月,在该桥以北处开挖的“泰云地下通道”启用。至此,三座天桥写进了历史的记忆里。

消失的定安桥

定安桥自1924年10月11日竣工,到1942年2月被列为危桥停用,同年8月拆除,共存在了近18个春秋。

建桥

1922年12月10日,青岛主权自日本人之手回归后,由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负责城市管理运行,山东省省长熊炳琦兼任胶澳商埠督办。1924年2月,北洋政府直鲁豫巡阅使吴佩孚提出,由胶澳商埠督办向商家借垫洋50万元,以此做军饷、开拔费、修船费,换取背叛孙中山的温树德率粤海军北归,熊炳琦因强烈抵制而被迫辞职。3月31日,吴佩孚保荐其蓬莱老乡高恩洪执掌胶澳商埠。

高恩洪上任后,有人向他反映,“该处(西镇)一带商民为数万住民来往市内,走越铁道极为危险,绕越车站又极为不便”,请求高恩洪在火车站北端、横跨胶济铁路线建设天桥。曾任交通总长的高氏自然知道交通便利之重要,遂令胶澳商埠工程事务所技正实地勘察,认为“诚有筑桥之必要”。在铁路线上建天桥,事关火车安全运行,地方行政官员岂能自己一拍脑门定之?1924年7月,胶澳督办公署、胶济铁路管理局、青岛总商会三方决议,在天津路路口建跨越铁路天桥。

建设天桥需要资金,而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此时已捉襟见肘。胶澳商埠时期的一份档案史料,记录了1924年前后青岛政治经济状况:“为供军阀之粮饷,一切苛捐杂税相继成立,又加日人经济势力移往南满,因此商业顿呈萧条之象,较之日德时代一落千丈。”资金紧缺,督办公署想到了青岛总商会:“此项木质天桥所需经费由官商各半分摊,已将此意通知各商遵照”。

据《胶澳志》载,10月11日,天桥建成,接通了云南路与大沽路。该桥长190米,宽4.9米,共21孔,全部为木结构。因该桥由高恩洪拍板建设,其字“定庵”,故取其谐音,名为定安桥。天桥竣工后,督办公署工程事务所致函公署财政科,请其通知青岛总商会,速来“买单”。兹择要抄录如下——

查定安桥业已竣工,统计全部工料费17934.658元,业已列具决算详细呈报在案,该项经费闻系官商分摊,现在工程已竣,所用一切费用急需开支,相应函请贵科函知商会,迅将该款尅日解署,以便转发敝所而资结束,即希查照见复。

随后,胶澳督办公署以第1026号公函,致青岛总商会,请其承担一半工料费洋8967.329元。 10月24日,青岛总商会呈复督办公署:“奉此,敝会查前次各商筹集桥工款项系在山东银行存储,兹奉前因,除遵谕将应摊桥工一半经费洋8967.329元,由敝会函致山东银行如数拨交钧署。 ”是日,转账完成。

在建设天桥“官商各半”中尝到甜头的胶澳督办公署,又得寸进尺,要求负责定安桥电灯装设的胶澳电汽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免单”。已在建桥时被总商会劝捐600元的胶澳电汽公司,怎肯再“出油”?10月13日,一名叫张慰世的职员给高恩洪送来一份呈文:

据工程事务所呈称,天津路口定安桥电灯装设工事费洋494.058元,该电灯系公用性质,且为西岭交通要道,将来西岭一带之装设电灯者必因此桥而增多,是于该公司营业上实不啻于重大利益,此项装设费应否承认全数付给之处,请示遵行,等情。查该桥电灯既属公用性质,装设费可否令其照免抑或全数照复,理合请钧座批示。

在今天看来,免单的理由有些牵强、甚至可笑——因为定安桥装设了路灯,西岭一带装设电灯必将增多,对胶澳电汽公司将带来重大经济利益。这是哪门子经济理论?但这一理由得到了高恩洪的认可。在呈文末页,他挥笔写下:“宜应减免或减半”。

拿到高恩洪的批示后,工程事务所所长赵蓝田立即致函胶澳电汽股份有限公司:“查该桥电灯既属公用性质,装设费一项关系公益,应请免费,以完善举,而维交通。 ”面对赵蓝田装设费全免的要求,胶澳电汽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接受,遂呈文请高恩洪“体念商艰,将设备费如数发给”。高恩洪阅后,或认为言之有理,或动了恻隐之心,郑重批示:“如数照发,以示体恤。 ”

1929年4月15日,随着北伐胜利,国民政府接管青岛,一些有“北洋政府”色彩的东西开始清除——带着高恩洪个人印记的定安桥,更名为有改朝换代之意的国民桥。桥名虽改,但青岛民间还是不忘高恩洪的洪恩。而这一时期,青岛本埠报纸是这样记载国民桥的:“该桥原建于高恩洪时代,原名定安大桥,桥身通体木质,长662英尺,两端桥头以沙石筑坡面,与路面相衔接,东连马路四条,计有天津、北京、大沽、肥城各路,两端直达西岭云南干路,为本市中心与台西镇唯一往还要冲。因桥下贯通胶济铁路,故桥上只限于行人及人力车。 ”

横跨胶济线的定安桥确实方便了台西居民,但其弊端显而易见:“每当桥下蒸汽式机车喷着汽雾从桥底通过时,桥上行人避之不迭。 ”

拆除

定安桥(国民桥)毕竟是一座露天木质桥,常年经风吹雨淋日晒,加之时局动荡、日寇侵占等失于维护,到1940年,该桥身已略现倾斜,警察局深恐有危险发生,遂令饬桥上禁止行人逗留乘凉,以免增加重量发生倒塌事件。 1941年入夏后,青岛阴雨连绵,该桥梁柱已朽,不经风雨侵蚀。 8月20日晚8时25分许,正在行人众多之际,该桥中央忽然向下陷落,一时行人大惊,急忙向两旁退下。约两分钟许,该桥中央三孔完全塌下,未致伤人,亦云幸矣!桥塌陷后,胶济铁路赶派工人清除完毕,胶济线火车通行无阻;警察局则函知建设局,速勘查修建,以利交通。但不知何故,定安桥迟迟不见修缮。 1942年2月,桥两端出入口被封堵,禁止通行。定安桥被禁行,伪青岛特别市政府又无修缮举动,日本占领军、青岛停车场司令官樱井麟次郎见状,遂以“妨碍防谍及警备”为由,授意伪市政府拆除。

昭和17年(1942年)3月19日,樱井麟次郎以“青岛停司第40号”函,致青岛特别市市长赵琪——

迳启者 兹因在青岛车站境内架设之定安桥,对于防谍及警备上障碍极多,且目下因有危险已禁止通行,为此函请贵署务希速为撤去,如决定撤去并将撤除日期预为示复为荷。至于桐第4271部队及日本宪兵队青岛队业已联络完竣。

从樱井麟次郎致青岛特别市市长赵琪的信函中,不难看出樱井麟次郎对拆除国民桥绝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有所预谋。他已替伪青岛市政府向相关部队、宪兵队打了招呼,并提出将拆桥日期提前告知,明显地先入为主,牵着伪市政府的鼻子走。日本占领军提出书面要求,作为傀儡市长、仰日本人鼻息的赵琪岂敢不从?他立即以第1413号训令,让伪建设局牵头,会同伪警察局办理。在令伪建设局、伪警察局着手拆桥事宜后,4月4日,伪青岛市政府以1414号公函,致日本兴亚院华北联络部青岛出张所,报告“撤去青岛站境内之架设定安桥”。

5月6日,兴亚院青岛出张所回复赵琪:“关于撤去青岛站境内架设定安桥一项,就防谍及保安各情形观察,实为军方之希望,务希贵署速为撤去。至于陆海军方面,现已联络完竣。关于撤去日期有与各机关联络之必要,务祈决定后将日期函示为荷。 ”

接到第1413号训令后,伪警察局长傅鑫呈复赵琪。呈文中,傅氏无视台西镇一带民众桥封绕行的苦衷,说“如予以拆除,于交通尚无甚窒碍”。并称,“停车场司令官提议拆除该桥不无见地”,一副奴才嘴脸。如同一丘之貉,伪建设局长姚文尉在呈复赵琪时称,“权衡重轻,自以拆除为宜”。

封堵定安桥不仅不修缮,而且还要拆除,台西一带民众闻听此消息后,纷纷来到台西镇商会,动员会长刘子儒、方百川等出面,呈文伪建设局、伪警察局和伪市长赵琪,恳乞修理,以利交通。虎狼之师要拆桥,台西民众则吁请修缮通行,伪警察局长傅鑫犯难了,便将球踢给赵琪:“嗣奉钧署训令,以准青岛停车场司令官函,为便利车站境内防谍警备计,嘱撤除该桥。兹据刘子儒等人呈请放开该桥,以利交通,究竟应如何办理之处,理合备文呈请,伏乞鉴核,指令祗遵”。

赵琪毕竟历经宦海,“刀切豆腐两面光”。4月13日,他以青岛特别市第2056号指令,令姚文尉、傅鑫:一、拟具拆除计划、拆除日期迅予呈署,以核便向关系方面联络;二、该桥为西镇与市内交通要路,拆除自不能隔断交通,应由建设局推测台西镇将来发展情势,拟具适度规模之地下道建设计画,呈复致署,以凭核夺。姚文尉奉令行事,迅速将赵琪要求落到了实处。

奉此,遵经饬由主管科股核办去后,兹据土木科转呈工程股股长桥本兴雄签称,查国民桥原系建设于铁路之上,与铁路交通运输有密切关系,若拆除施工时,似应与铁路主管机关方面协商,因之与华北交通会社工务段接洽,该桥拆除工程恐波及铁路交通运输事业,若在工作中万一发生事故责任,诚为重大,应加以相当考虑,该工务段对此拆除工程希望自负责任,将该工程委托交通会社办理……前来查所称各节确系实情,自应照办。准转函华北交通会社办理,以期妥慎,实为公便。

以上呈文显示,日本华北交通会社工务段故意夸大拆桥风险,并以“恐波及铁路交通运输业”相要挟,以此承揽拆除活计。阅览姚文尉呈文后,赵琪批示:“该项工程委托华北交通会社负责办理自无不可,惟拆除预算及拆除后废料处置,应如何规定办法,原呈文俱未述明。又开工竣工日期,亦须事先规定,统仰该局于文到三日内,妥与该公司联络呈复到署,以凭核夺。又地下道之建筑计画并应迅速拟呈,勿延为要。 ”

对赵琪批示中的要求,姚文尉一一回复。拆除预算及拆后废料处置。经与华北交通会社青岛工务段段长交涉,该桥拆除工程费概算共需7983元,如将拆桥所得材料按现市价估算约值5700多元,尚缺2193元。若由军方命令华北交通会社施行,且拆除所得材料无偿交付对方,市公署可不担负任何费用。开工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约须20日即可完全拆除。建筑地下通道计划。已饬令本局设计股迅速办理,另行呈复。

呈文末,姚文尉建议赵琪派员与日本军方交涉,争取由军方下令由华北交通会社负责拆桥。如此这般,“本署即可不负任何费用,而达施工之目的。 ”

最终,赵琪采纳了姚文尉的建议,7月6日,他以伪青岛市政府第2881号公函,致兴亚院华北联络部青岛出张所所长,请其“向日本军方面接洽,命令华北交通会社予以撤除,并将施工及竣工日期见示为荷。 ”

就这样,在颟顸跋扈的日寇与奴颜婢膝的汉奸合作下,定安桥消失了。消失的定安桥是西镇人民心中的痛。1947年11月,有人在《民言报》上撰文,回忆定安桥:

昔日定安桥(国民桥)有相当的历史,不仅便利西镇往返市内的行人,也是商人流转物资的捷径,还是不少有情人幽会之地,凭借它的赐予,侣伴们有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

本市沦入敌手后,它也失却了尊严,由损坏、塌陷,终被无顾惜的拆除了。于是,数十载便利商民之桥不复存在,仅仅是人民心中的一个名字了。

泰云桥VS跃进桥

定安桥拆了,伪青岛市政府规划的地下通道直至抗战胜利时也未见影儿。 1947年6月,台西区参议员在市参议会上建言市府,抗战胜利后,市民都咸感定安桥的重要性,望迅速予以修建。市府允准,即令市工务局负责测绘、估价、招标。7月5日开标时,“惟是日开标结果均超原预算甚巨”,特依章规定最高标价以4亿元为限,重新进行投标,同盛营造厂等6家建设单位竞标。

7月10日,市工务局会议室,泰云路木便桥工程再次当众开标,山东审计处派员会同检标。孰料,四家投标营造厂弃权,达不到“开标时须有半数(三家)以上方够法定数目”的要求,只剩下两家不能实行开标手续。后经山东审计处和市府会计处会商,以比价方式决定承标人,结果同盛营造厂以3.92244亿元最低标价,获得了承建该项工程权,市工务局遂与其签订修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同盛营造厂应在三日内开工,但因青岛市缺乏所需木料,须由该厂赴福州等地采购,待木料购齐即可正式开工。

7月13日,《平民报》以《泰安路木桥正在采购木料 短期内可望动工》为题,报道了泰云桥建设进程。 11月3日,《青岛公民报 晚刊》刊登《泰云桥竣工 市内西镇交通称便》一文,称:“国民桥旧址迤南,泰安云南两路间之木桥全部工程告竣,市内与西镇交通已重获恢复往日之便利。该桥将命名为“泰云桥”,刻正呈市府核示中。 ”和定安桥一样,泰云桥也是木质天桥。不过,其质量远不如前者。《平民报》对此曾有记录说:“泰云桥骨骼却不及国民桥来得强壮、结实,行走其上,吱吱作响,像是悲哀的呻吟。”泰云桥“骨骼不结实”为20年后再遭拆除埋下了伏笔。

主持泰云桥设计及修建的市工务局技正王兴仁,向青岛各报记者畅谈了泰云桥重建背景以及选择木制的原因是,“该桥关系市内与西镇交通至巨,复员建设此为刻不容缓者,故工务局对此甚为注意,列为三十六年度中心工作。本人初奉张益瑶局长之命,主持该桥设计工作,就青岛都市计划中车站位置及目前经济环境,详加考虑比较,以暂作半永久性之木桥为宜。 ”

在抗战复员建设时期“经济穷劣情形下”,建设这座半永久性的木桥,政府部门也颇感吃力,他们先后向胶济铁路局、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化缘”,前者“拨给废钢轨为该桥计划中之顺梁”;后者“以工赈方式,协助面粉四百大袋,促使该桥顺利完成。”泰云桥竣工了,与民众的兴奋相左,媒体则为经济凋敝、时局动荡而忧思。 《平民报》如是写道:“但到泰云桥中间最高处,俯视、左顾右盼后,就有今昔沧桑之感。马路两侧店铺不再繁荣,桥下的火车少了,难胞们的呼号取代了负货工人的壮歌。 ”

11月4日,泰云桥正式开通,“而今自晨至夕,又是行人络绎,熙熙攘攘了”。 《民言报》报道:“下午3时,市工务局张(益瑶)局长、鲁青分署工赈科葛科长十余人前往验收,随即开放。剪断铁丝后,行人纷纷,称便不止。该桥长107公尺(米),宽3公尺(米),跨泰安路、云南路,工程费时3个月,用款4亿余元建成,为市参议会成立之后,对市政建设建议完成事项之一。 ”

相较于“长190米、宽4.9米”的定安桥,泰云桥长度缩短了83米,宽度窄了1.9米。建设如此体量的泰云桥,还得靠向有关部门伸手,经济如此窘迫的青岛市政府,却是“风物长宜放眼量”:“保留国民桥(原定安桥)桥基,俟至相当时机,再行恢复。 ”基于此,市工务局以“木便桥系临时建筑,则国民桥之名称,未便沿用,即以两马路泰安路、云南路取名,命名为泰云桥,以示区别。 ”

泰云桥开通后,时有马车、货车通行,负责管理交通的市警察局担心长此下去桥梁承受不住,遂于11月15日以(户)字第1762号公函,致市工务局咨询。 17日,工务局长张益瑶回复:“该桥只准同行自行车、人力车(洋车),其余马车、货车及汽车等,应绝对禁止通行。 ”

得到市工务局明确答复后,市警察局以“少数行人在泰云桥上斗殴或载运笨重物品,以致有伤桥面”为由,在桥两端设立牌示:1、禁止车马通行 (除自行车、空人力车);禁止携带危险物品通行;3、禁止任意抛弃果皮等废物;4、禁止置放笨重物品。如有违者,一律严办。

马车、货车桥上行得以明令禁止,但日益拥挤的人流,一个半月后,已使杉木、松木铺就的桥面板受到了严重磨损。无奈之下,市工务局呈文市政府,请求将桥面改铺柏油。

泰云桥自开通放行以来,至今已一个半月。经调查所得,平均每小时来往869人(自行车及人力车在外),行人非常拥挤,行动迟缓,若到春暖事忙之时,拥挤之状更不堪睹矣。人行迟缓,足与地之摩擦机会愈多,桥面板原为杉松铺成,经一个半月之摩擦,已现露相当损耗。故为防止计,拟请改铺柏油桥面,是否有当,签呈鉴核。

行人拥挤、行走迟缓让管理部门头痛不已,更有甚者,有人在桥面设摊卖烟酒。1948年3月11日,市工务局致函市警察局长黄佑,请其“饬属严予禁止”。

泰云桥为市中去往西镇交通要道,开通以来,行人甚繁,每分钟约有七八十人,近有烟糖小贩在桥上设摊,不惟妨碍交通,且易发生危险,拟请贵局饬属严予禁止,以利行人,而维安全,相应函达请烦查照,予以办理。

收到信函后,市警察局迅速回应:泰云桥上禁止设摊、禁止叫卖;行人过桥应迅速通过,不准浏览。并通过报纸,广而告之——

本市警局以甫自修竣之泰云桥,原为便利市民交通而建,只限行人通过,汽车及繁重物品一律禁止驶运。又以桥面不甚宽阔,且地处交通要冲,行人来往频繁,特规定行人过桥时,应迅速通过,不准浏览,桥上严禁设置摊贩或叫卖,即桥之两端附近,为重视观瞻,维持交通,保持清洁计,亦一律严禁行人堆集,或设摊等事。闻该局拟特派交警警察专负其责,取缔一切。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泰云桥被新生政权接管。1955年4月11日,市政府建设局决定对泰云桥修补加固。此时的泰云桥因年久失修,“柱廊、桥面板、栏杆等已有腐烂损坏现象,油漆也开始脱落。”修补工程计划5月13日完工,负责施工的第一道路工区职工为喜迎“五一”国际劳动节,决定开展劳动竞赛,最终在4月30日下午5时30分全部完工。《青岛日报》以《实现了节前完成泰云桥修补工程的诺言》为题,报道了火热的施工现场——

在讨论高空作业时,原计划用吊板高空作业,既不安全,又不方便。因为这座桥处在交通要道上,妨碍机车来往。后来,职工们选用吊架施工,吊架可以随时起落或移动,既不妨碍机车通行,同时又加快施工速度。原计划4月23日完成五个主要桥孔修补工作,到4月20日就提前完成。

接着,职工们开展劳动竞赛,挑架刷柏油工作计划每工15平方公尺,实际达到了35平方公尺。 4月28日除桥下半部工程结束外,桥上照明电线修补好,并进行桥面修补和刷油漆……

1968年11月,青岛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队拆除了泰云桥,在西接云南路、广州路,东接济南路、北京路、天津路、大沽路、肥城路、泰安路等6个路口处,开工建设横跨胶济铁路、西镇至市区的人行天桥。

该桥结构形式为桥梁工人首创的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具有中国独特风格和民族特色。桥身3孔,桥长132.24米,宽5.38米,主拱圆净跨52米,横跨6条铁路线,边拱圆跨15.38米,人均设计荷载每平方米350公斤。上部构造为:主孔采用等截面悬链线,边孔采用等截面圆弧线双曲拱;下部构造为:石砌重力桥台,两边孔桥台基础采用混凝土灌注桩。

1970年4月30日,这座大型双曲拱桥建成,名曰“跃进桥”,工程决算为28.70万元。5月1日,《青岛日报》以《青岛首座大型双曲拱桥——“跃进桥”建成》为题进行了报道。

20世纪80年代末,因胶济铁路复线建设和青岛火车站扩建工程之需,这座名称极具政治色彩的“跃进桥”(文革后改称“天桥”)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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