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出台创新“60条”提升人力资源,支撑新旧动能转换 力争5年新集聚百万人才
5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2018年市人社局承担四项市办实事已完成三项
半岛全媒体记者肖玲玲
6月27日,市人社局在青岛市(市北)家庭服务业广场举办“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干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40余人,现场观摩体验,提出意见建议。这是今年市政府继续开展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的首场活动。
此次活动涉及2018年市人社局承担市办实事四项:一是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二是技能提升3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三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待遇;四是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其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已经完成年度目标,第二项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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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肖玲玲
6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60多项具体创新举措,升级或新增20多项奖补政策,力争力争一年全面起势、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取得突破,到2022年新集聚各类人才100万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达到300亿元,打造成实力更加雄厚、活力竞相迸发、保障日益完善的人力资源新格局,有效引领支撑“四新促四化”。
引援破瓶颈:
让40万大学生在青就创业
《意见》明确,力争5年新集聚百万人才。以更多“真金白银”吸引人才,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奖励上不封顶,对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在青安家给予补贴,提高博士后在青工作安家补贴标准。另外,提高引才中介奖励额度,搭建技能人才引进E联盟,靶向引进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或获得国际认证体系认证的技能领军人才,重点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对在世界、国家、省级技能大赛表现优异的选手破格引进。新增10家以上海外引智引才工作站。
实施40万大学生在青就业创业计划,出台在青创新创业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探索研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在校生直接落户政策。实施“金种子”计划,以补贴的形式支持用人主体预订“双一流”高校优秀在校生。
育才补短板:
评价人才打破学历限制
《意见》明确要健全劳动者培训体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实施“百千万”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资助项目;调查发布技工紧缺专业和重点职业(工种),开展技工院校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培养奖补试点工作,促进产教融合;对高层次技能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给予创建和绩效双奖补;打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健全技能人才发展评价体系。对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技术工人,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技术等级。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1万名左右高层次、紧缺急需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构建“创客培育+项目选拔+创业提升”的三段式创业培养新模式。面向在青高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培育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团队,给予“场地+导师+资金+课程+商机+推广”六位一体的创业提升服务。
优配提效能:
家庭服务业成新就业增长点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意见》指出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大幅简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行政许可申报条件和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出台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探索成立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基金,发挥青岛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示范作用,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更好地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将平台、众包、分享等新兴业态纳入就业政策扶持,将家庭服务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诚信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家庭服务业诚信机构、品牌机构;稳妥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行更积极的稳岗补贴政策。
激活挖潜力:
5年政策性扶持创业25万人
《意见》明确,加大创新创业激励力度,打造大众创业工程升级版,扩大创业补贴政策享受范围、降低门槛,5年内政策性扶持创业25万人;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市级创业孵化体系,加大奖补力度,创建国内一流的青岛创业总部和国内首家博士创业总部,加快建设“青岛创业云平台”;建立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激励机制,精心打造创业大赛品牌;创新“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另外,对人才智力密集的科研单位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试点开展部分工程技术行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
服务优保障:
打造“AI人社”服务品牌
对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制,建立劳动争议易发企业内部通报制度,做好重大集体争议调处工作。创新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全民参保,科学控制企业社保费率,深入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
同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乃至全省、全国通办的一体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打造“AI人社”智能服务品牌,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和智慧人才工程。
就业
【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
【完成情况】
1至5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7%;
充分发挥政策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保稳定的积极效应,出台42条就业创业新政;
开展2018春风行动百场农民工招聘大集,家庭服务业、搬迁企业分流职工等专场招聘会,启用“青岛微就业”公众号,举办127场招聘大集,提供招聘岗位10万余个;
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全市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969人,通过各种渠道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40人,就业率53.3%;
开发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9732个;
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送岗9589个次;
认定并帮扶零就业家庭21户;
举办各类失业人员招聘会136场。
技能提升和创业
【目标】
技能提升3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
【完成情况】
1至5月份,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提升工程,技能提升6525人;
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29万人,完成目标的86%,较去年同期增长19.93%;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3.57亿元;
组织首期“创业青岛训练营”活动,培训小微企业创办人91人,提升小微企业创业成功率;
发布青岛市小微企业名录,35万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请最高300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4万小微企业可申领最高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医保
【目标】
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待遇。
【完成情况】
1至5月份,全市城乡居民共有118万人、391万人次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14.39亿元,大病保险资金支付0.69亿元,全民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0.36亿元;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一档缴费居民财政补助由原每人每年560元提高到690元,二档缴费居民(含儿童和大学生)由原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610元;
上调二档居民医保待遇,其中: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85%、门诊大病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80%;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80%;门诊统筹医疗费包干标准由原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70元,年度最高支付额由原300元提高到400元;接受社区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由60%调整为70%。
长护险
【目标】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完成情况】
自4月份《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6万多名失能失智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护士、养老护理员和康复人员等照护服务人员共上门服务11.7万人次,提供照护服务时间累计达8.6万小时,护理保险资金支付6200万元;
“4+3”护理服务形式:针对身体完全失能人员设计了“专护”“院护”“家护”和“巡护”4种服务形式;
针对重度失智人员实行“失智专区”管理,设计了“长期照护”“短期照护”和“日间照护”3种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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