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可享减税“红包”
第一理财专讯 近几年,为了加大对于科技企业的扶持,激发经济新活力,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来扶持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记者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了解到,2017年,旨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引入外资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政策先后印发,为企业创新之路释放了减负减税的利好信号。
日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青企微服务邀请青岛市科技局相关专家,就“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5800余家企业进行了在线视频直播互动以及相关的政策解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这对它们是个利好政策。 ”市科技局专家举例说明,某企业2017年收入共计1000万元,除研发费用外成本费用合计600万元,研发费用200万元,正常情况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600-200=200万元,企业缴纳所得税:200*25%=50万元;如企业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75%税前加计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1000-600-200* (1+75%)=50万元,企业应缴纳所得税:50*25%=12.5万元。综合计算,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因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的提升,税基由原来的200万降至50万,相应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度减少,切实减轻了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负担。
据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两大途径,一方面企业如获取“四张直通卡”——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奖励、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主导制定过国际或国家标准,即可直接入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项综合指标达到60分以上且科技人员的指标得分不能为零分,也可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据了解,青岛市2018年第二批543家企业已被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目前全市入库总数达705家。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可享受税收优惠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是帮助减轻税率。 ”专家表示,具体认定条件可参考《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企业范围、业务范围、职工人数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无论是旨在减税基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还是侧重于减税率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均体现了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的加大。并且,作为2017年度新出台的两项新政,一方面为企业的创新之路标定了新的发展路径,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政策红利,企业可借助新政的东风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蝶变”。
(记者 杨博文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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